訂房更改須知

登記住宿日7天內(不包含入住當天),恕不接受訂單更改日期。除不可抗力因素影響。
單筆訂單若延期(限10天前)更改一次,保留訂金期限為一年, 採用延期之訂單恕不接受退款動作。

 

特殊取消訂房處理 (因不可抗力因素引響)

登記住宿當日若民宿所在地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,如遇地震導致交通中斷、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等..(以民宿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為判定準則),請以LINE或電話聯絡小管家,本民宿可接受訂房延期,已付訂金可選擇保留個月內使用;若需退款則扣取手續費100元,餘額全數退還至訂房者。

 

取消訂房注意事項

旅客於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者,恕不退還全額訂金且不接受順延日期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一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20%但不接受順延日期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二至三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30%但不接受順延日期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四至六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七至九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十三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已付訂金70% 。